一男孩掀一女孩的裙子,女孩边躲闪边嚷叫。旁观的男孩,恍若着了魔的球迷,一边喊一边鼓噪。掀裙子的男孩得了赞赏,得意非凡,越掀越起劲。
这起恶作剧大多出现于小学三年级,二年级和四年级亦有发生,但为数不多。对此,老师常把掀裙子的男孩带进办公室训斥,或向其家长“告状”。掀裙子的男孩的家长通常气急败坏“这么点大就这么‘色’,将来长大还了得?”于是狠狠地骂,重重地打;裙子被掀的女孩的家长,往往想到受了奇耻大辱,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”,嚷着要“教训”肇事男孩。
这一来,孩子彻底懵了。他们的本意只是闹着玩,谁知竟犯上十恶不赦的天条。从此,“性者丑陋也,罪恶也”的性意识便在思想里扎下了根,心灵深处被性的好奇和莫名的羞涩抹上了浓浓的一笔。
日本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波多野勤在其《儿童心理学》一书中告诫人们:“切莫将‘性’与‘罪恶’混为一谈。‘教育’最重要的目的是避免产生性是罪恶的或者对性怀有猥亵的观念。因为对性的观念正确与否,对孩子将来的婚姻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。”
对男孩掀女孩裙子的行为必须制止,但态度和方式都要讲究,应从解除孩子关于性的神秘入手辅之以文明行为的开导。心理学研究表明,孩子到了3—4岁时就已经表现出了对生殖和两性的兴趣,会提出种种有关性的疑问,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。如果当时的疑团未解,到了小学二三年级时,浮躁而好动的心理就会促使他们去探究。掀女孩裙子就是男孩们的探究方式之一。
心理学研究还表明,小学二三年级的孩子性意识尚未形成,因此,疏导应以“理解、尊重、教育、引导”为原则:理解他们的心理源本;尊重他们的人格,教育他们了解性和性道德;引导他们与同伴友好相处,男孩应当要成为女孩的“保护神”。
如果越出这个范畴,进行恫吓、打骂,就容易使他们把“性”同肮脏、罪恶联系起来,产生对性的不健康的认识,贻误终生。